2023年12月23日 星期六

同在之「福」!?

 

同在之「福」!?    蔡秉錡

「大衛的子孫約瑟,不要怕!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,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。

她將要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,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。」

(1:20-21)

(pixabay網站非商用分享圖)

 
耶穌是道成肉身、是以馬內利的神,祂與我們同在是我們最歡欣、最快慰的事情,我們可能完全沒有想過,有人竟會因為主耶穌的到來,而感到焦灼不安。對我們而言,耶穌的同在,代表的是慈愛與憐憫、是恩典與生命的滿溢,祂同在應該是好得無比的。然而約瑟的經歷卻提醒著我們,當神「真的」與我們同在時,有時候卻是對信心與靈命的考驗!主耶穌既然被稱為我們的主,那就代表祂有絕對的自由,行使祂旨意當中所命定的事,即便那件事情可能對我們不那麼方便。

 當然約瑟沒多久就知道馬利亞所懷的胎不是因為私生活不檢點,而是上帝大能的結果。然而,我認為這並沒有讓他的心情輕鬆下來。因為只有他知道還不夠,得要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接受並且相信,「馬利亞所懷的胎是從神那裏來的」,否則街坊鄰居必然會有許多閒言閒語。此處我們發現,約瑟承擔被世界不諒解,甚至是被世界侮辱的勇氣。當約瑟以信心相信天使的話語、相信馬利亞的清白、甚至開始因為主耶穌的到來、因著聖靈的大能進入到新婚妻子的腹中而喜樂時,他同時就已經選擇承擔世界的異樣眼光。因此我們發現,主耶穌的同在,也是基督徒「掀開底牌」,表明立場的時刻。 

此外,在馬利亞懷胎這個事件當中,約瑟全然沒有「參與討論」的機會,他不能決定耶穌在一個「比較方便的時候」進入到馬利亞的腹中,他甚至無法決定耶穌的名字,關於耶穌降生的事情,他只能被動的接受上帝的安排,沒有一絲一毫約瑟可以置喙之處。因此我們得要清楚認識到,當神與我們同在,就是我們放棄自主權、放下決定權的時刻。一切都由祂來定奪,祂可以隨祂的心意來模塑我們。 

最後,祂的同在也代表我們得要承認自己是個罪人,需要祂的拯救。就如同這裡經文提到「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」。要承認自己是罪人容易嗎?罪人代表你是壞的、是邪惡的、是不值得信賴的、是需要接受制裁的……,這些評語都糟透了。我們往往不會讓自己落到這樣的田地,但主耶穌的降生讓我們知道,我們打從在母腹中尚未成形,就已經是罪人了,這個不舒服的事實,卻是我們需要單單仰望耶穌的主要原因。

祂與我們同在,甘心樂意的為我們完成了一切,而這三個我們所承擔的「不便之處」,反而證實了我們正面的回應了祂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註:本文受《被隱藏的聖誕節》一書所啟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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