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台北聖教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申請日期:自 106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6 年 7 月 31 日止
一、 緣由
感念母親謝惠美女士從事教職40餘年,作育英才無數,特別用心鼓勵幫助家境清寒的學生向學。為了延續母親的風範,幫助在困境中奮發向上、努力向學的學生,特設立本獎學金,使年輕學子不因經濟因素而無法繼續學習,以紀念母親對清寒學生的特別關注。
二、 獎助金額及名額:
國小:10000元 3 名
國中:10000元 2 名
高中:20000元 1 名
大學:30000元 1 名
三、 申請資格
(一)經濟條件:以下三項中符合一項即可申請。
1. 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2. 家境清寒或六個月內家庭突遭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難者。
3.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。
(二)學業條件:
小學學業成績80分以上,國中學業成績75分以上,高中學業成績70分以上,大學學業成績65分以上,且操行品德優良者。
(三) 其他條件:
1. 本人或父母為本教會會友,並且未獲得其他類似之獎助學金。
2. 一戶以一名為原則,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3名(含)以上者,得增加一名提出申請。
四、 申請文件
1. 申請書一份。
2.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。
3. 最近一年學校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乙份,影印本須加蓋學校或教務處戳記。
4.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乙份。
5.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(可由導師或里長出具證明)。
6. 教會主日學老師、校長或輔導之推薦。
五、 備註
1. 本辦法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評定,如有需要做家庭訪視,申請者不得拒絕。如不接受家庭訪視,請勿提出申請。
2. 台北聖教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,無論錄取與否,申請文件概不退還。
3. 獎助學金之發放方式、發放時間、獎助名單及領獎方式,屆時公告於教會公佈欄,若無法配合獎助學金領獎程序,視同放 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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